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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无视部队劝阻破坏军婚获刑一年 法院作出判决

  “桑某与惠某虽不对外宣称为夫妻,但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,在经济上、生活上有着密切联系;在高某转业待安置期间,二人继续保持同居关系,并致惠某堕胎一次,桑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破坏军婚罪。”近日,经河北省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桑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
  2020年8月,桑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了惠某并开始交往,其间与其多次发生关系。在得知惠某的丈夫高某系现役军人后,桑某仍继续与惠某保持不正当关系,并商定不让高某知晓。被高某发现后,高某所属部队曾两次派人告知桑某破坏军婚的后果,但桑某均未理会。2021年9月21日,惠某离家出走,联系不上,高某遂报警。次日,为与惠某同居,桑某在保定市租下一间房,租期半年。同居期间,二人商量继续保持同居关系延续至高某退役,进而试图逃避法律责任。2022年7月,高某退伍转业。今年1月9日,桑某被刑事拘留。

  接到高某报警后,该案因证据问题一直处于行政案件在办状态。至2022年1月,涿州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,涿州市公安局将该案反馈至派驻检察官,商请检察院介入侦查。随后,涿州市检察院快速反应,积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,制定了以固定桑某与惠某共同生活痕迹为主要侦查方向,以桑某与惠某入住酒店信息、租房信息、聊天记录及转账等关键证据为重点的侦查提纲。据此,公安机关共固定涉案通话记录200余条、位置信息1014条、视听软件信息1511条、微信信息8730条、交易记录1554条。

  今年3月9日,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该院认为桑某与惠某虽不对外宣称为夫妻,但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,在经济上、生活上有着密切联系;在高某转业待安置期间,二人继续保持同居关系,并致惠某堕胎一次,桑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破坏军婚罪。4月7日,该院以桑某涉嫌破坏军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经开庭审理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“现役军人是保家卫国的主要军事力量,他们风餐露宿,时刻为国泰民安负重前行。军婚遭到破坏,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服役状态,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生成和安全稳定。”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魏阳指出。为做好以司法手段稳“小家”为“大家”工作,在本案办理过程中,涿州市检察院多次会见高某所属部队领导,依法听取了高某和部队法律顾问的意见。经高某所属部队同意,办案检察官主动到连队走访,并与部队方面共同对高某开展了思想疏导及普法工作。在高某退役后,检察院还为高某所属部队官兵开展法律宣讲,消除了案件后续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。

  (来源:检察日报·法治新闻版 记者:肖俊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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