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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孙某、符某某申请刑事抗诉的情况说明

  2023年10月13日,由本院提起公诉的吴某龙拐骗儿童、吴某光包庇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。2023年10月18日,被害人孙某、符某某向本院提交《刑事抗诉申请书》,申请提出抗诉。经依法审查,该案事实、证据均经控辩双方当庭质证并经法庭查证属实,拐骗儿童罪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有期徒刑5年,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适当,未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,本院认定该案不符合刑事抗诉的法定事由,已于2023年10月23日依法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,并将相关答复文书送达申请人。

  有关媒体和广大网友对该案高度关注,部分网友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。本院同广大网友一样,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,希望其早日走出案件阴影。同时,本院将对网友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,多途径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。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!

 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

  2023年10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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